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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01 週一 200712:27
  • [轉錄]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泰雅爾族民族議會 針對二審判決有罪之聲明

Ginlhoyan Pspung Zyuwaw Tayal
泰 雅 爾 族 民 族 議 會
無法接受司馬庫斯部落櫸木案二審判決有罪之聲明
2007年9月28日
  對於我泰雅爾(Tayal)族馬里光(Mrgwang)群司馬庫斯(Smangus)部落櫸木一案,經向國家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仍遭判決有罪,令人無法接受,因此發佈本聲明。
  司馬庫斯部落依據泰雅爾族傳統律法Gaga na Tayal,於其社群領域內處理風倒櫸木,遭林務局人員竊取主幹,殘材運回部落,竟遭國家司法以「竊盜」判刑治罪,族人忍辱依國家體制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卻仍遭判決有罪,讓我們對國家體制無法建立信心。
  泰雅爾族依據歷代相傳祖訓律法(Gaga),對於族群部落之領土、山川,世代永續相傳,雖然遭受逼迫,從未放棄歷代相傳領域土地。我們重視承諾,看重與總統所訂立的新伙伴關係及再肯認協定,雖然該協定似乎尚未受到政府實質重視,我們仍據以發展、建設彼此友好對等關係,一再期待狀況改善。協定中,國家承認原住民族自然主權,現行之《中華民國憲法》已規定原住民族權利依其民族意願獲得保障,已頒布施行之《原住民族基本法》並依據憲法,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的權利。因此,泰雅爾族依據本族律法(Gaga)來守護傳統領域及其自然資源,業已獲得國家法律認可。
  如今,從這個櫸木案處理事件的過程,我們看到以往的政策錯誤仍未能歸正,行政機關不尊重原住民族及國家法律,立法機關修法怠惰,竟然連司法機關都無法維護基本的法律正義,使我們對與國家之間的「伙伴關係」產生極大的懷疑。
  泰雅爾族民族議會再次聲明:強力支持我族馬里光群司馬庫斯部落依據泰雅爾族律法(Gaga)執行,捍衛土地森林權利。林務單位在未經我族馬里光及鄰近社群同意之下,竊取司馬庫斯部落處理中風倒櫸木,違反國家法律,以及泰雅爾族律法,必需道歉、和解。如果政府繼續不尊重協定與法律,我們將保留一切必要措施,拿出祖先反抗不義的精神與方法,以維護我族部落及人民的權益。
                                         議長 馬薩‧道輝
Ginlhoyan Pspung Zyuwaw Tayal
泰 雅 爾 族 民 族 議 會
秘書處:364 台灣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5鄰竹高屋47之1號
祕 書 長:烏杜夫‧勒巴克
Tel: 037-993778 Fax: 037-992773 0910-297012 E-mail.: utuxlbak@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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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司馬庫斯櫸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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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30 週日 200712:22
  • [轉錄]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0928宣判記者會新聞稿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 0928宣判記者會新聞稿
主辦單位: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泰雅爾族民族議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台灣高等法院於28日上午二審判決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件的三位部落族人有罪,但刑期與罰金皆較一審減半。司馬庫斯部落頭目倚岕˙穌龍,特別從部落趕到法院來,對於這樣的結果,頭目強調部落拒絕接受有罪判決,但是絕不會灰心或放棄,必將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倚岕頭目也表示,部落不排除以「集體自首」的方式,共同捍衛部落傳統領域與習慣規範。
  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泰雅爾族民族議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以及所有聲援司馬庫斯部落的團體,在高院宣判後立即召開記者會。對於《原住民族基本法》(以下簡稱原基法)通過後,司法體系仍未能依法維護原住民族對自然資源的集體權利,共同表達最嚴正的抗議。不過,在高院審理過程中,因辯護律師詹順貴的堅持,法官破天荒傳喚部落長老與學者擔任專家證人,聽取其對「傳統領域」、「習慣規範」的說明,則是台灣司法史上重要的一步。
  泰雅族司馬庫斯部落三名青年,依《原基法》所承認與保障的泰雅族Gaga(暫譯規範),經部落集體決議後,將因颱風倒塌阻礙部落唯一聯外道路之風倒櫸木搬運至路旁,並將其部份殘枝帶回作部落美化之用,結果被判竊盜罪。而林務局在部落自行搶通道路後,不聲不響地先行鋸走該風倒櫸木最有價值的樹身,其違反泰雅族Gaga、違反《原基法》、侵犯原住民族權利的行為,卻從未被處理!!櫸木事件當事人之一的Amin長老 (漢名:余榮明)即表示,今天的有罪判決,即使刑責減輕,仍充分顯示台灣司法體系與執法人員對於原住民族缺乏認知,對於《原基法》缺乏理解,也顯示台灣政府要能落實日前剛通過的《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就得好好做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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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司馬庫斯櫸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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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28 週五 200722:21
  • [轉錄]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刑事二審判決書

【裁判字號】 96,上訴,2092
【裁判日期】 960928
【裁判案由】 違反森林法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6年度上訴字第209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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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司馬庫斯櫸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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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01 週六 200712:13
  • [轉錄]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0828二審辯論庭紀錄

文字整理:司馬庫斯青年會、Lahuy Icyeh
  
  請讓我們再回到前一段「族人與部落耆老的話」,我想-我要的答案已經由耆老的口中得知了,再一次提醒身為Tayal(泰雅族人)的我們,必需嚴肅、認真面對Tayal千年、萬年在這塊土地上,所累積的生活智慧,就是因為這些智慧才得以讓我們的生命延續至今,Klokha ta Kwara!
風倒櫸木事件 二審辯論庭 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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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司馬庫斯櫸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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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27 週一 200712:08
  • [轉錄]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0727傳統領域公告協商會議與後續發展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 傳統領域公告協商會議與後續發展 7/27
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經過6月20日的的協商準備程序之後,聯盟也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未向外發布 消息了,原因是司馬庫斯部落的伙伴們為了進行第一次的協商會議,需要一段時間來整合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的意見,並且整理出屬於馬里光群 (Mrqwang)各部落的管理規則,才能與政府在一個月內進行協商。
終於,等到7月27日下午,政府部門(出席者包含有政務委員劉玉山、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農委會主任秘書、林務局副局長李桃生等官員)終於親自前往司馬庫斯部落進行第一次的協商會議。在會議開始前,由司馬庫斯部落倚岕 頭目先以泰雅族傳統的淨身儀式,為所有參與此次協商會議的人員祈福,一方面希望協商過程能夠和平順利;另一方面則是希望所有參與協商的人員在回去的路上也 能平安。結束淨身儀式之後,協商會議即在司馬庫斯部落的教堂內進行,除了聯盟內部的成員之外,同時也邀請了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的耆老共同參 與協商,協商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針對司馬庫斯部落傳統領域及生活慣俗部份,能夠在協商後暫行公告,以處理目前司馬庫斯部落的問題。
首先司 馬庫斯部落代表Lahuy向與會的代表報告了這一個月來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在經過11次會議之後所整理出來的泰雅族對於傳統領域的管理規 則,並且透過簡報也表達出部落族人對於過去山林遭受破壞的案例之痛心。在聽完Lahuy的報告之後,聯盟成員對於司馬庫斯部落族人的用心感到折服,為了促 成馬里光群(Mrqwang)部落傳統領域的公告,不但花時間與各部落溝通說明,並且史無前例地用羅馬拼音寫就了11大項的管理規則,不但面面俱到,並且 鉅細靡遺,足見泰雅族人在這塊領域上長久與自然共存的互動過程。
經過了4個多小時的報告與協商,與會的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代表與聯盟成員終於和此次政府的協商代表達成下列共識:
第一案:針對馬里光群(Mrqwang)傳統領域公告事宜
1.對於馬里光群傳統領域要進行公告已有共識。
2.針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提供的泰雅族馬里光群傳統領域範圍圖,雖與馬里光群傳統 領域實際範圍有出入,但已有基本共識。
3.為確認馬里光群之傳統領域範圍,應由司馬庫斯部落與馬里光群其他部落討論修正並確認,經馬里光群部落代表與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三方協商後,由行政院暫行公告之。暫行公告後之傳統領域,馬里光群仍可依Gaga再提出修正。
4.上述之三方協商會議,原則上於8月15日前召開。
第二案:針對生活慣俗部份
1.提案說明之生活慣俗定義,供大家討論參考。
2.上述之定義另行擇期討論。
3.此次司馬庫斯部落所提出之傳統規範(gaga)草案甚具價值與意義,值得翻譯成中文供行政部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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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司馬庫斯櫸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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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26 週二 200721:23
  • [轉錄]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620與跨部會成員展開協商的準備程序

在一方面進行下波行動能量的累積,一方面等待行政院做出善意回應的同時,終於行政院張俊雄院長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召集跨部會成員(包括政務委員、農委會林務局、法務部、警政署等中央及地方機關)在6月20日(三)下午召開了「司馬庫斯部落風倒櫸木訴訟事件所提訴求協商會議」,邀請行動聯盟 12位代表(司馬庫斯部落曾榮義、何國正、余榮明、阿命‧又秀、巴杜‧依岕、拉互依‧依岕,以及行動聯盟歐蜜‧偉浪、巴燕‧達魯、阿棟‧優帕司、金惠雯、林淑雅以及林益仁等)參與這次的協商會議。
行動聯盟在四大訴求的基礎之上,具體提出了部落與政府展開「對等協商程序」的過程與重點,要求在場的政府部門在制定森林法第15條第4項的管理規則時,必須要在「對等協商」的前提下,與在地的民族(部落)討論並取得同意,才能真正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精神。然而,經過幾次激烈的爭論之後,政務委員劉玉山依據聯盟代表所建議文字內容取其尊重原住民族權利以及部落充分參與的精神,提出修正版本,獲致初步共識。於是,負責召集的行政院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乃提出折衷的決議文字如下:
有關森林法第15條第4項,請農委會與原民會盡速依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利之精神,邀請各族群代表與學者專家共同討論,進行管理規則之訂定。管理規則中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與生活慣俗之內涵與確認,必須與在地民族(部落)協商,完成協商後公告之。管理規則尚未頒布前,其中司馬庫斯部落傳統領域及生活慣俗部份,由原民會會同農委會,與部落協商後暫行公告。
同時,附帶決議必須在一個月內展開對司馬庫斯部落進行傳統領域與生活慣俗部份的具體協商,並且會議地點必須選在司馬庫斯部落。
此外,針對第2項及第4項訴求,行政院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必須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所有與原住民族基本法有關的子法之修訂或新訂,並且全數送交行政院討論,以加速立法的程序;除此之外,行政院原民會必須行文函請地方政府,請各地方政府或行政機關必須瞭解原住民族文化,以確實保障原住民族權利;但是針對第一項訴求,卻未能在這次的協商會議中有具體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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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司馬庫斯櫸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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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25 週五 200713:43
  • [活動]「攻守同盟」捍衛司馬庫斯土地主權大行動!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第四號戰報    發行日期:2007年05月25日
Pinhaban 530
「攻守同盟」捍衛司馬庫斯土地主權大行動!
時間:5月30日(三)上午九點
地點:監察院門口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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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司馬庫斯櫸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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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23 週三 200713:38
  • [轉錄]台灣原住民族部落Pinhaban攻守同盟會議 共同聲明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第三號戰報    發行日期:2007年05月23日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Pinhaban攻守同盟會議 共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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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司馬庫斯櫸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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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18 週五 200703:49
  • [活動]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台灣原住民族部落Pinhaban攻守同盟會議

誰才是土地的主人? 誰真正守護山林?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Pinhaban攻守同盟會議!
司馬庫斯櫸木事件的發生,讓我們看見台灣原住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是毫無自由與尊嚴可言。明明已經有新夥伴關係以及原住民基本法,卻還是被當作小偷判罪。諸如此類的事件在各個部落屢見不鮮:狩獵被判為盜獵;採集石頭、枯木被判為盜竊;財團、國家機器任意侵犯傳統領域主,在在顯示國家政府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慣習與自治權益的無知與漠視。司馬庫斯部落已於五月七日舉行傳統埋石立柱P’surux Btunux儀式宣示傳統領域自治主權,並設下柵欄禁止不遵守Gaga的森林警務與林務人員上山。我們拒絕國家以違反Gaga的法條介入管理,堅持遵守Gaga規範經營、捍衛自己的土地。
Pinhaban(部落、部族間攻守同盟)儀式為泰雅人疆界領域遭侵犯時,各部族攻守同盟抵禦外侵的傳統機制,此次我們延伸此傳統作為跨族群、部落的立約結盟儀式。本次同盟會議將討論傳統領域規範與結盟方式。在本次中同盟會議將擴大為族群與族群間的結盟,並在第二天的上午,進行一個「Pinhaban部落攻守同盟儀式並發表共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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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司馬庫斯櫸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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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17 週四 200703:43
  • [轉錄]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說明帖與後續行動說明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第一號戰報    發行日期:2007年05月17日
行動未曾停歇 累積能量才能跨步向前
                                                    ─行動後續說明─
平安~
    各位關心司馬庫斯部落的朋友們,櫸木事件讓部落深深感到受辱,還好有各位朋友的支持與聲援,無罪抗告這條路上我們不孤獨,我們也有絕對的信心可以打贏這場仗。 ◆ 2005/10月─ 司馬庫斯三位青年因撿拾風倒櫸木被判為「盜竊」。◆2006/08月─簡易庭:「只要你們認罪並繳罰金一萬元,整個事件就可以結束。」 ◆2007/02/14─最後法官以森林法第52條加重處刑「處於有期徒刑六個月,每人併科罰金十六萬,緩刑兩年。」 ◆ 2007/04/24─我們到台北林務總局表達抗議、要求道歉,但沒有得到善意回應;此後林務局卻又想上山與我們協商,但被我們拒絕。 ◆2007/05/07─我們依循古禮舉行埋石立柱儀式宣示傳統領域主權,設下出入口柵欄拒絶國家不當管理,我們同樣堅守、捍衛我們的土地。  各位朋友可能都有獲知司馬庫斯有計畫要於五月十八日北上行政院示威、遊行、抗議,其實都還在計畫與評估中,確定的行動都將會「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部落格上發佈,所有的行動請以此處的發佈以及由聯盟發出的戰報為主,謝謝大家的關心。 以下是我們確定的行動,請大家告訴大家: * 五月二十日(日)至二十一日(一)舉辦台灣原住民部落同盟會議  司馬庫斯部落議會將舉辦【台灣原住民部落同盟會議】,邀請各原住民族群、部落、組織來到司馬庫斯部落,除了針對櫸木事件召開說明會、舉辦部落主權論壇之外,我們也將依循古禮舉行Pinhaban儀式,與各各部落、組織結盟、立約,形成點、線、面守護網絡,匯聚更大的力量,共同捍衛我們的土地。有意參與者,請與我們聯絡。 * 五月三十日(三)動員前往行政院表達我們的訴求   力量匯聚以後,我們也將決定於北上行政院宣示司馬庫斯部落傳統領域,要求國家就風倒櫸木事件公開道歉,還我清白,要求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與新夥伴關係。 ※ 詳細活動細節程序,將再公佈於部落格上※ 願上帝與你們同在! 主辦單位:司馬庫斯部落議會
協辦單位: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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