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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 傳統領域公告協商會議與後續發展 7/27
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經過6月20日的的協商準備程序之後,聯盟也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未向外發布 消息了,原因是司馬庫斯部落的伙伴們為了進行第一次的協商會議,需要一段時間來整合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的意見,並且整理出屬於馬里光群 (Mrqwang)各部落的管理規則,才能與政府在一個月內進行協商。
終於,等到7月27日下午,政府部門(出席者包含有政務委員劉玉山、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農委會主任秘書、林務局副局長李桃生等官員)終於親自前往司馬庫斯部落進行第一次的協商會議。在會議開始前,由司馬庫斯部落倚岕 頭目先以泰雅族傳統的淨身儀式,為所有參與此次協商會議的人員祈福,一方面希望協商過程能夠和平順利;另一方面則是希望所有參與協商的人員在回去的路上也 能平安。結束淨身儀式之後,協商會議即在司馬庫斯部落的教堂內進行,除了聯盟內部的成員之外,同時也邀請了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的耆老共同參 與協商,協商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針對司馬庫斯部落傳統領域及生活慣俗部份,能夠在協商後暫行公告,以處理目前司馬庫斯部落的問題。
首先司 馬庫斯部落代表Lahuy向與會的代表報告了這一個月來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在經過11次會議之後所整理出來的泰雅族對於傳統領域的管理規 則,並且透過簡報也表達出部落族人對於過去山林遭受破壞的案例之痛心。在聽完Lahuy的報告之後,聯盟成員對於司馬庫斯部落族人的用心感到折服,為了促 成馬里光群(Mrqwang)部落傳統領域的公告,不但花時間與各部落溝通說明,並且史無前例地用羅馬拼音寫就了11大項的管理規則,不但面面俱到,並且 鉅細靡遺,足見泰雅族人在這塊領域上長久與自然共存的互動過程。
經過了4個多小時的報告與協商,與會的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代表與聯盟成員終於和此次政府的協商代表達成下列共識:
第一案:針對馬里光群(Mrqwang)傳統領域公告事宜
1.對於馬里光群傳統領域要進行公告已有共識。
2.針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提供的泰雅族馬里光群傳統領域範圍圖,雖與馬里光群傳統 領域實際範圍有出入,但已有基本共識。
3.為確認馬里光群之傳統領域範圍,應由司馬庫斯部落與馬里光群其他部落討論修正並確認,經馬里光群部落代表與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三方協商後,由行政院暫行公告之。暫行公告後之傳統領域,馬里光群仍可依Gaga再提出修正。
4.上述之三方協商會議,原則上於8月15日前召開。
第二案:針對生活慣俗部份
1.提案說明之生活慣俗定義,供大家討論參考。
2.上述之定義另行擇期討論。
3.此次司馬庫斯部落所提出之傳統規範(gaga)草案甚具價值與意義,值得翻譯成中文供行政部門參考。
(備註:行政院原民會至今仍未針對上述兩項決議文字正式寄出確認公文,目前之決議為聯盟所提出供行政院原民會參考之決議內容。)
在7 月27日第一次協商會議過後,行政院原民會為了促進馬里光群(Mrqwang)傳統領域公告的討論時程,逕自決定在8月10日在尖石鄉公所召開了協商會 議,然而由於聯絡以及溝通不良的結果,使得鄰近的流域族人產生誤解,會議未獲任何結論即告結束。為了處理馬里光群(Mrqwang)與其他流域族人之間的 誤解,司馬庫斯部落在討論會之後,即用泰雅族傳統的Gaga來處理與鄰近的其他流域部落之間的爭議並進行協商,終於在8月16日晚上,由司馬庫斯部落前往 鄰近部落進行協商後,不但用Gaga化解了部落間的誤解,同時也達到了由馬里光群(Mrqwang)先行公告傳統領域的共識。
因此近期內將再召開傳統領域確認的討論會議,並將邀請前後山群的部落代表共同商議。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進行至此,達到的成果不只是協助司馬庫斯部落在司法訴訟上獲得更多的奧援與證據。更重要的是,在討論傳統領域公告的部份,逐步達到了促 成尖石鄉內泰雅族群內部更多討論的目標,並且也對傳統領域公告的過程找到操作策略,期盼司馬庫斯部落以及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的努力,能夠給 其他原住民族群有更多的啟發,為未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公告與管理規則的訂定奠定更好的基礎。
接下來的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仍然會站在協助的立場上,持續給予推動馬里光群(Mrqwang)傳統領域公告的司馬庫斯部落支持,也會持續發布最新進度供各界了解,也期盼大家給予司馬庫斯部落更多的支持與鼓勵!
此外,在司法程序上,被告的3位司馬庫斯族人已經歷過3次的程序庭,即將於8月28日上午10點於台灣高等法院第二庭(台北市博愛路127號)進行首次正式的辯論庭,請大家務必撥空前往旁聽與聲援。
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經過6月20日的的協商準備程序之後,聯盟也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未向外發布 消息了,原因是司馬庫斯部落的伙伴們為了進行第一次的協商會議,需要一段時間來整合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的意見,並且整理出屬於馬里光群 (Mrqwang)各部落的管理規則,才能與政府在一個月內進行協商。
終於,等到7月27日下午,政府部門(出席者包含有政務委員劉玉山、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農委會主任秘書、林務局副局長李桃生等官員)終於親自前往司馬庫斯部落進行第一次的協商會議。在會議開始前,由司馬庫斯部落倚岕 頭目先以泰雅族傳統的淨身儀式,為所有參與此次協商會議的人員祈福,一方面希望協商過程能夠和平順利;另一方面則是希望所有參與協商的人員在回去的路上也 能平安。結束淨身儀式之後,協商會議即在司馬庫斯部落的教堂內進行,除了聯盟內部的成員之外,同時也邀請了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的耆老共同參 與協商,協商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針對司馬庫斯部落傳統領域及生活慣俗部份,能夠在協商後暫行公告,以處理目前司馬庫斯部落的問題。
首先司 馬庫斯部落代表Lahuy向與會的代表報告了這一個月來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在經過11次會議之後所整理出來的泰雅族對於傳統領域的管理規 則,並且透過簡報也表達出部落族人對於過去山林遭受破壞的案例之痛心。在聽完Lahuy的報告之後,聯盟成員對於司馬庫斯部落族人的用心感到折服,為了促 成馬里光群(Mrqwang)部落傳統領域的公告,不但花時間與各部落溝通說明,並且史無前例地用羅馬拼音寫就了11大項的管理規則,不但面面俱到,並且 鉅細靡遺,足見泰雅族人在這塊領域上長久與自然共存的互動過程。
經過了4個多小時的報告與協商,與會的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代表與聯盟成員終於和此次政府的協商代表達成下列共識:
第一案:針對馬里光群(Mrqwang)傳統領域公告事宜
1.對於馬里光群傳統領域要進行公告已有共識。
2.針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提供的泰雅族馬里光群傳統領域範圍圖,雖與馬里光群傳統 領域實際範圍有出入,但已有基本共識。
3.為確認馬里光群之傳統領域範圍,應由司馬庫斯部落與馬里光群其他部落討論修正並確認,經馬里光群部落代表與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三方協商後,由行政院暫行公告之。暫行公告後之傳統領域,馬里光群仍可依Gaga再提出修正。
4.上述之三方協商會議,原則上於8月15日前召開。
第二案:針對生活慣俗部份
1.提案說明之生活慣俗定義,供大家討論參考。
2.上述之定義另行擇期討論。
3.此次司馬庫斯部落所提出之傳統規範(gaga)草案甚具價值與意義,值得翻譯成中文供行政部門參考。
(備註:行政院原民會至今仍未針對上述兩項決議文字正式寄出確認公文,目前之決議為聯盟所提出供行政院原民會參考之決議內容。)
在7 月27日第一次協商會議過後,行政院原民會為了促進馬里光群(Mrqwang)傳統領域公告的討論時程,逕自決定在8月10日在尖石鄉公所召開了協商會 議,然而由於聯絡以及溝通不良的結果,使得鄰近的流域族人產生誤解,會議未獲任何結論即告結束。為了處理馬里光群(Mrqwang)與其他流域族人之間的 誤解,司馬庫斯部落在討論會之後,即用泰雅族傳統的Gaga來處理與鄰近的其他流域部落之間的爭議並進行協商,終於在8月16日晚上,由司馬庫斯部落前往 鄰近部落進行協商後,不但用Gaga化解了部落間的誤解,同時也達到了由馬里光群(Mrqwang)先行公告傳統領域的共識。
因此近期內將再召開傳統領域確認的討論會議,並將邀請前後山群的部落代表共同商議。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進行至此,達到的成果不只是協助司馬庫斯部落在司法訴訟上獲得更多的奧援與證據。更重要的是,在討論傳統領域公告的部份,逐步達到了促 成尖石鄉內泰雅族群內部更多討論的目標,並且也對傳統領域公告的過程找到操作策略,期盼司馬庫斯部落以及馬里光群(Mrqwang)各部落的努力,能夠給 其他原住民族群有更多的啟發,為未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公告與管理規則的訂定奠定更好的基礎。
接下來的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仍然會站在協助的立場上,持續給予推動馬里光群(Mrqwang)傳統領域公告的司馬庫斯部落支持,也會持續發布最新進度供各界了解,也期盼大家給予司馬庫斯部落更多的支持與鼓勵!
此外,在司法程序上,被告的3位司馬庫斯族人已經歷過3次的程序庭,即將於8月28日上午10點於台灣高等法院第二庭(台北市博愛路127號)進行首次正式的辯論庭,請大家務必撥空前往旁聽與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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