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個重視人權的地方嗎?
我們還需要一個新的蚊子(文資)中心嗎?
正因為我們太容易遺忘,
所以需要有個「地方」來提醒我們的記憶......
即使因為參與綠島人權園區的紀錄工作讓我對白色恐怖的歷史難以忘懷,對此仍然缺乏警覺,但是這一段轉錄信件的內容卻對我產生重大衝擊......
「我們前年參加的景美人權園區,馬英九要改為文化園區。非常的惡劣。我星期天帶
我的口述歷史學員去景美人權紀念園區參觀。結果該園區從去年11月封閉不打緊,網站
也沒公告,現場並租借給師大美術系辦畫展,一對歷史性文件任期隨邊堆置。美麗島軍
事大審的法庭改為放地方文史的紀錄影片(是美食、古道、賞鳥...那種的文化經濟文
史工作室),該法庭所有的歷史性椅子全部搬出來放在洗手間旁邊,任期發霉與積灰
塵。簡直準備以文化經濟取代人權紀念。監獄本體封閉不對外開放...直到我直接向現
場的工作人員詢問要求其開門提供參觀。....
」所以希望還沒連署的各位趕快參加連署。
國民黨標準的「歷史否認」。這是回歸蔣經國時代的另一個措施....
信件原作:柯朝欽
連署聯絡人:葉虹靈(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執行秘書)
電話:02-2652-5128、0920-379-387,傳真:02-2653-6487,email:contact@taiwantrc.org
「抹煞人權記錄,抹煞反省的必要」聯合聲明書
標籤:人權、政治受難者、文化、景美人權園區、白色恐怖、綠島人權園區
由文建會規劃管理的原「台灣人權景美園區」與原「台灣人權綠島園區」,是載滿統、獨、左、右政治犯前輩受難記憶的地方,紀念了戒嚴時期約14萬名遭拘禁與 1059位遭槍決政治犯的血淚歷史,提醒台灣社會人權得來不易。但這兩個在台灣歷史佔有關鍵地位的場址,文建會卻在未經社會參與討論的情況下,將其更名為「景美文化園區」與「綠島文化園區」,其中「景美文化園區」現正規劃由文化藝術團體申請進駐,將此地原來的歷史、人權意涵抹煞殆盡。這讓所有關心台灣民主化、人權歷史者深感痛心,我們鄭重呼籲文建會應懸崖勒馬,廣納各界意見後再行規劃。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即原警總軍法處和看守所。是 1968-1987年間,所有政治案件的拘押、審判、轉運執行的中心。70年代起台灣政府監禁大量政治犯的訊息,即是由此傳出,引起國際人權團體關切,展開長期救援,世人因而認知台灣威權統治的面貌。國家機器迫害人權的黑暗,與國際人士冒險救援的人性光亮,在此匯聚。使得景美園區無論是在台灣或世界的民主人權史上,都佔有特殊地位。最近馬總統也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中第二條第三款保證任何一個被侵犯了本公約所承認的權利或自由的人,能得到有效的補救。戒嚴時期的不當審判明確違反了第九條(人身自由及逮捕程序)第十四條(接受公正裁判之權利)第十八條(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等相關規定,至今景美與綠島人權園區的設置應該是除了個人金錢培償外,國家對這段政治受難者集體遭受不當審判與人權侵害的歷史最具體的補救。
令人遺憾的是,如此珍貴的民主文化資產恐怕即將成為泡影。在文建會的規劃中,把園區分為二大區:「藝術展演區:包含兵舍A、B、D、E、汪希苓特區、最高軍事法院...等空間,係屬於表演藝術練習場、視覺及數位藝術展覽空間、影像實驗基地等用途之場地。教育活動區:包含仁愛樓一層洗衣房、燙衣廠...押房等空間,係屬於人權資料展示館、數位設計藝術區、創意設計工坊等用途之場地」。在舉世均努力將人權紀念地原址保存,希冀作為歷史教材,警惕後世不可重蹈覆轍的潮流中,獨獨台灣反其道而行,在園區的規劃方向上,直接抹去其歷史脈絡與意涵。甚至可能為因應進駐團體所需,而對園區造成不可逆的硬體破壞,對曾在此拘禁甚至喪失性命的政治犯長輩將是嚴重的侮辱,也將是全民無可挽回的重大損失。
因此,我們鄭重地提出民間的呼籲與訴求:
一、 請文建會立即停止接受藝文團體申請。要廣泛地收集政治受難者與家屬團體、人權、民主歷史與文化資產等各界意見,在社會與政府充分對話的情況下,再重新規劃屬於民主資產的「景美人權園區」之營運方向。
二、 馬英九總統一路走來,致力於推動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案件的平反與和解。請馬總統與執政當局慎重考量,若景美與綠島園區能繼續朝「人權園區」發展,將展現執政團隊對歷史的尊重與推動社會的和解的決心,也對人權與民主教育推動具有立竿見影的效果。
連署發起團體:
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高齡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外省台灣人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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