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
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
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
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
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
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
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
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
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
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
。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
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
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
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
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
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
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
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
要求中,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
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
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
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
,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
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
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李崇僖(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
紀幸妙 (英國約克大學婦女研究中心博士候選人)
紀幸芯 (台南市政府市刊編輯)
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
林世煜(文化工作者)
胡慧玲(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
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
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
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
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
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
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
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
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張之豪(市民)
其他名單陸續確認中…
- Nov 07 Fri 2008 11:51
[轉錄]1106行動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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