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第四號戰報    發行日期:2007年05月25日
Pinhaban 530
「攻守同盟」捍衛司馬庫斯土地主權大行動!
時間:5月30日(三)上午九點
地點:監察院門口集合

森林需要的是誰? 誰真正守護山林?
誰真正與山林共存?不是林務局,是司馬庫斯!
在我們的土地上,為何說我們是小偷?

Pinhaban530
讓我們一起請出行政院長
檢驗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進度
跨族群、跨部落共同宣示傳統領域自治主權!
拿回屬於我們的榮耀與權益!拒絕小偷污名!

 因著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的發生,我們看見台灣原住民族在自己的土地上是毫無自由、毫無尊嚴可言,明明與政府簽署了新夥伴關係,也制定了原住民族基本法,但是在我們的土地上卻依舊被當作小偷看待,諸如此類的事件天天在原住民部落發生,狩獵的被判為盜獵,採集石頭、倒木的被判為竊盜,為什麼在我們的土地上,還要說我們是小偷?然而財團、國家機器卻可以肆無忌憚的濫砍濫伐森林資源、侵犯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官商勾結、中飽私囊,導致大自然反撲,山崩、土石流年年奪走多少人命、流失多少財產卻無動於衷,更糟糕的是讓原住民族背上破壞生態保育污名黑鍋,作賊的喊抓賊,部落冤案天天發生,人人都被當作小偷!

 時候到了,現在就是!不管你是不是原住民族,讓我們一起走到行政院,我們不是要抗議、也不是要示威,這都不是台灣主人應有的格調,我們只是去要拿回屬於我們的榮耀與權益!

【我們的訴求】

就司馬庫斯部落撿拾風倒櫸木被污名化為竊盜一案,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就原住民族基本法、森林法以及泰雅傳統Gaga規範,向國家最高行政主管機關提出以下訴求:

1.要求立即公開道歉,將林務局竊盜之櫸木歸還給司馬庫斯。
2.要求行政院強力督導各級單位執行業務時應遵照原住民族基本法,不得任意侵犯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與權益。
3.要求行政院長以「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委員會召集人」身份,組成跨部會協商小組,針對司馬庫斯部落的傳統領域與生活慣俗,限期於一個月內與司馬庫斯部落議會開啟對等協商準備程序。
4.要求儘速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族自治權益。

【注意事項】

1. 參與此次請願行動者,請尊重部落主體訴求,以和平理性的態度,與司馬庫斯部落共同爭取原住民族應有的權益。
2. 可到場聲援此次請願行動的團體,歡迎先與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聯絡,以壯大我們的陣容。
3. 請努力幫我們把這份動員文宣傳遞出去,展現原住民族「攻守同盟」(Pinhaban)的最大力量。

說明:Pinhaban為古時泰雅人疆界領域遭到外敵侵犯時,各部族點燃烽火互為攻守同盟抵禦外侵的防衛機制。
召集人:法杜.倚岕0911-257093
執行長:歐蜜.偉浪0910-024675
新聞聯絡人:拉互依.倚岕 0912-238070
主辦單位:司馬庫斯部落、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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