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自由時報「一年拿掉50萬名寶寶? 抓娃娃比出生的還多」一文,本文嘗試提出一些邏輯與實證上的謬誤----如果養不起是墮胎的主因,鼓勵生育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1.適齡者選擇墮胎方式減少生育,這意味著衛教根本沒做好,導致避孕失敗率太高,衛生單位應該深刻自我檢討,舉例來說在台大ptt上還有不少大學生以為中止性交或計算安全期是有效的。

2.人流規定不應更嚴格,而應更重視女性自主權。一來加強管制無用且徒增風險,這會驅使民眾選擇地下墮胎;二來配偶同意這項規定已衍生太多社會問題,在此不再贅述。

3.解決生育問題不是只有懷孕後輔導、送養,我倒想問一年新增幾十萬個寶寶送養,臺灣社會文化是否讓人願意認養?民眾是否具備足夠的物質基礎?降低墮胎率應該是從前端做起----即避免不被期待的懷孕,如此經濟與社會負擔更能減輕。

4.除了空泛的喊話以外,政府從未提出根本的解決方案,根本養不起的人會因為信心喊話跟幾萬塊紅包就養得起嗎?勞團長期以來呼籲工資調漲,政府卻連最低(維生)工資都不敢承諾,還放任非典型僱用就地合法,導致有許多勞工三代同堂卻收入不到兩萬,GDP的幻影根本無助於中下階層人民的生活。

5.人民自己養不起,政府也未能提供相應的社福政策,社會結構趨向雙薪家庭與小家庭,但是公立托兒所數量不足、也不能滿足工時益長的勞工,多仰賴透過隔代教養讓家庭內部解決,但是家庭結構轉變已讓家長必須負擔更高額的育兒費用;再者,教育商品化的政策趨勢也讓階層結構結晶化。面對種種社會不公平,政府可以妄言用愛心來解決一切嗎?

6.隱身幕後的尚有,臺灣社會存在一種潛藏的優生論,社會更期待中產階級以上的知識分子來增加生育率,但正因為高知識所以他們更有能力避孕、墮胎而減低生育率;而普羅勞工如果不能給予子女良好教養,恐怕就背負「有本事生、沒本事養」的罵名;但是,對於社會底層由國際配偶構成的家庭,可能相對缺乏避孕的能力與意願,他們的生育卻存在著污名。

要提高生育力,是誰的生育力?由誰來養育?缺乏整體的省思,卻拿些沒營養的牛肉跟過時的教條,到底能生產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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