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貓版版友迷惘地提問:

「很多人都說我這樣看見一隻照顧一隻,流浪貓這麼多你怎麼照顧得完?

也有另一個朋友也說,生命會自己找到出路的,我也不知道我這麼做是對還是錯?」

 

面對在街頭掙扎求生的幼貓、孕貓、病貓,人類是否該介入呢?

 

首先 我的基本立場是 人類社會並不是適合街貓街犬生活的環境

有太多意外與災害可能降臨在他們身上 平均壽命只有3-4歲

當然或許活得久不如活得好 加上資源有限 卻總是有更急需救援的動物

所以一般如果是長期、持續這方面工作的義工 不可能每一隻都撈回家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動保團體對臺灣街貓主要推動的是TNR 取代早期的中途送養

並且從整體政策、制度面訴求改善繁殖、販賣、飼養的觀念與作法

 

但是以個人的角度來說

要怎麼認定什麼才是對他們來說「好」的生活呢?

依照動物福利的不同信念 我們可能選擇不同的策略

 

TNR絕育放養 讓他們在街頭「自由」求生 對個人的負擔比較少

如果是個對動物友善的環境 許多鄰居願意一起照顧 或至少不欺負街貓 尚且無礙

但如果環境很糟糕、危險 甚至有許多虐貓傾向的鄰居 那能原地放養嗎?

 

中途送養 幫他們找到適合的好主人

幸運的話 他們會找到愛他們一輩子的家人 無所事事、衣食無慮

不幸的話 你也可能被不好的認養人欺騙 不過也是有防範未然的方法

但只靠一時衝動當中途不是好事 許多人不知道的是

送養不見得容易 特別是飼養品種貓觀念依舊、送養市場接近飽和的現在

這是為什麼許多資深中途不得不挑選較有送養潛力的小貓

因為必須承擔「滯銷」的風險 這讓中途很快就貓滿為患

你有心理準備 你可能必須照顧中途貓長達幾年甚至終身嗎?

 

最後 具體的一些意見

如果你能夠固定餵食母貓跟小貓

如果附近環境夠安全 又有固定食物來源的關係

他們可能會成為你的食客 但當然這樣就強烈建議你要TNR

如果你已經做好了中途的心理準備

那1-2個月大的小貓應該可以離乳改成吃離乳罐頭、泡軟飼料甚至飼料了

1個月大的小貓還不大會跑 頂多被母貓叼走搬家

如果你發現他們會吃罐頭就可以撈回家整理、送養了

 

總歸一句話--作自己能力所及的事情

我們常見許多文章 「愛心人士」一時衝動把貓帶回家

不久覺得自己「沒辦法」照顧 自認對這隻動物沒有「義務」

於是「如果沒人接手 就要送收容所(或野?放)」

還說「難道當初沒救他比較好?」

 

人類政府不承認動物權利 也因此沒有「義務」照顧動物

於是將動物福利的工作推給民間團體或個人

但是基於生命vs生命的「關係」

我不認為「愛心人士」對動物沒有「義務」

互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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