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終還樂生公道,持續爭取指定古蹟
樂生保留自救會、IDEA Taiwan、青年樂生聯盟於監察院糾正案聲明

在民國98年6月11日,距離樂生院被列為新文資法第一例暫定古蹟剛好滿三年的日子,監察院依法糾正文建會與文化局多年來對於樂生院古蹟指定工作的推諉怠惰。對樂生院來講,這是一個遲來而微小的正義。

遲來,是因為在這文化機關互踢皮球,恣意曲解法令三年間,院民為了自己的家園奔走,甚至在抗爭現場受傷,最終仍使樂生院九棟建築遭到拆除,大門口也將於今年八月開挖;微小,是因為我們可以預見,在文建會與北縣文化局軟弱怕事、以工程便利為首要目的之施政風格下,仍將會發明千百個荒謬的藉口,拒絕將樂生指定為古蹟。

監察院能還給樂生院的,甚至也無法稱之為遲來的正義,只是一個肯定與證明。證明樂生保留自救會多年來主張的院區文化資產價值確實存在,證明民間團體對公部門的指責與憤怒並非空穴來風,這是一個來自公部門的歷史文件,在官僚無誠意的道歉之外,我們終於為樂生院多年來遭受的敷衍、推託與委屈留下永遠的證據。

然而留下證據之外,正義終究要靠弱勢者舉起自己的雙手來爭取,我們了解文建會與文化局並不會單憑一紙監察院的糾正文便從此依法行政,台灣的工程霸權更是一處連監察權都無法穿透的所在,樂生院民、樂生院命運多舛的建築物與脆弱的前門山坡不會因為監察院的諍言便安享天年,在此懇請各位朋友與我們一同關注樂生院未來的命運,別讓這份遲來的正義,又消逝在官僚的「訝異」與推託之中。

樂生保留自救會今後將秉持四年來的精神,以監察院之法律意見為後盾,繼續爭取樂生院民醫療生存權益,與更完善的保存設計方案,期望這座帶給台灣社會諸多啟示的山頭,能夠在文化資產保存法定地位的守護之下,永遠平安而富有生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anap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