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山湖海新竹縣觀光季「縣寶網」活動

活動主旨:
goFree提供【快樂生活平台】讓更多新熟年可以透過簡單明瞭的操作介面,於網路上獲取各種想要的資訊,同時結合各地特色活動與 goFree會員的交流,來共同分享自己的生活收藏與美麗回憶,讓新熟年朋友們可以結識更多朋友,經營自己的生活社交圈。本季特與新竹縣「山湖海觀光季」活動結合,透過網路平台提供活動照片分享,匯集活動期間之相關紀錄與民眾心得,提供新竹縣政府進行未來活動之參考。

活動日期:2008/10/17至2008/12/31止

得獎名單公佈日期:2008/11/13、2008/11/30共計兩梯次抽獎,越早參加中獎率越高。

活動簡介:
山湖海觀光季-「縣寶網」活動共分為「美麗縣景館」、「快樂人物館」、「網友評分」、「線上問卷」四部份,網友可選擇單元參與或全部參加。每部分活動皆有不同的抽獎獎項,想要擁有更多的抽獎機會,就趕緊將新竹縣「山湖海觀光季」活動過程中的照片進行上傳分享,並且呼朋引伴來替您加持吧!

活動辦法:
「美麗縣景館」照片投搞辦法:
上傳自2008.09.21「山湖海觀光季」開始後所拍攝之「新竹縣風景」的照片,寫下關於它的故事,即完成「美麗縣景館」報名。每人最多可上傳五張照片 (需不同地點),每張照片都有一次抽獎機會,分享越多就有越多抽獎機會哦!
報名縣景館

「快樂人物館」照片投稿辦法:
上傳自2008.09.21「山湖海觀光季」開始後所拍攝之「人物」的照片,寫下關於它的回憶,即完成「快樂人物館」報名。每人最多可上傳五張照片(需不同地點),每張照片都有一次抽獎機會,分享越多感動就有越多抽獎機會哦!
報名人物館

網友評分標準:
稀有指數 : 1~10 分 (這東西或拍攝方式是否很少人擁有)
創意指數 : 1~10 分 (這照片是否有特殊的創意表現手法)
價值指數 : 1~10 分 (是否有活動的紀念價值與特殊意義)
感動描述 : 1~10 分 (故事文章是否寫得生動能感動網友)
* 您的照片可否獲得抽獎資格需為網友為您加持,平均分數必須在3分以上才具有抽獎資格,分數越高,得獎機率越高哦,快去請您的朋友幫您的作品灌頂吧。

看獎項說明

網友評分抽獎參加辦法:
1. 只要對「美麗縣景館」或「快樂人物館」的作品做出評分,就可參加評分獎的獎項抽獎。
2. 每筆評分都有一次抽獎機會,評分越多筆,中獎機會越高哦!
3. 需使用goFree會員帳號報名。
4. 投稿作品必須符合「山湖海觀光季」之活動照片,活動行程請參閱「山湖海觀光季」活動網站。
5. 尊重智慧財產權,參展物品必須是您自己的拍攝作品,親朋好友願意將照片借你參加也可,但不得為網路上抓照片、竊取他人圖文等類似情形,若有違反相關事宜之作品,需求投稿者擔負後續法律責任,該作品並不得參加本活動。
6. 每人項分類最多可投稿五張作品(兩大分類總計10張),記得慎選可引起網友共鳴與評分的照片唷。
7. 若經網友檢舉照片違反規定或所投稿內容不符合資格,您將喪失參賽資格,活動主辦單位將保留審核照片參賽與下架之權利,不另行告知。參賽照片作者可登入會員後修改內容,並回報管理員進行申訴,經審核通過後可恢復抽獎資格。
8. 自己可以給自己上傳物品評分,也可以請家人朋友一同為您評分。
9. 個人感想需為原創,且為保持公正性,不可張貼其他網站輔助說明或連結。
10. 領獎時將需要提供參展照片「原始檔」以茲證明。

網友線上問卷參加辦法:
1. 您可選擇性參與此問卷填寫活動,每名會員限填一次。
2. 填寫者必須登入 goFree 會員始可進行問卷填答,以便帶入個人資料,進行活動抽獎之依據。
3. 請會員確認資料之真實,以利後續獎項寄送;若會員資料不全導致無法寄出活動贈品,則視同放棄活動中獎資格。
4. 線上問卷統計結果將做為「新竹縣觀光」發展調查使用。
5. 問卷填寫完畢後,將不得進行修改。

看獎項說明

活動特別注意事項:
1. 參加者上傳之圖文,其展示與使用權將同時授權本活動使用。如上傳之圖片涉及侵權等違法事宜,必須由上傳者自行承擔。
2. 得獎人身分必須與註冊帳號比對,如您的資料經核對後與當時註冊身分不同,將喪失領獎資格。
3. 活動獎項如因停產、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該獎項無法提供時,活動單位可將原獎項調整為其他等值商品。
4. 活動獎項將因活動進行期間贊助廠商增加,增加或調整其獎項內容。
5. 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年度所得獎項金額累計超過NT$1,000者,活動執行單位將於給付年度次年1月底前依法開立扣繳憑單予所得人;所得市值為NT$20,000元(含)以上時,則需繳交10%之機會中獎稅金並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外國人(包含外僑與大陸人士)不論所得金額多寡皆須先依法代扣20%稅額,故外國持卡人須附護照影本(需印有護照號碼)及載有「統一證號」之文件影本,以供依法開立扣繳憑單。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
6. 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其填寫之領獎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7.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資料填寫不實或不完整,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權益,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主辦單位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未獲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10.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1. 活動單位將隨時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力。

著作權約定:
1. 報名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保證參加作品係由報名者創作,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違法之情事,如有抄襲仿冒之情事,經評審裁決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後,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由報名者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 所有參賽者保有著作權,但授權主辦單位行使宣導並加以重製,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非商業營利(例:非販賣或出售或出租參賽之影片)之前提下合法使用以進行宣傳推廣,並擁有無償播映之永久使用權。
3. 得獎作品將有機會在其他媒體上刊登或播映,參賽者請自行取得參賽作品中所使用影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若有任何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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