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ected Category: 貓咪物語 (49)
- Oct 16 Fri 2009 15:36
體驗更真的每一刻:我們的街貓好朋友
- Sep 16 Wed 2009 07:50
送養與認養的愛恨情仇 索賠十萬的真相-報導篇2
- Aug 23 Sun 2009 13:07
[協尋] 嘉義市/東市場共和-中正路口/黃色吉娃娃
01.協尋狗狗品種:吉娃娃(有點混血的大耳朵)
02.走失時間: 2009年8月23日 早上幾點
03.走失地點: 嘉義市東市場共和-中正路口
- Oct 20 Tue 2009 11:30
[轉錄]台北市流浪貓保護協會(SCPA) 急徵義工
台北市流浪貓保護協會(SCPA) 急徵以下三種義工
1.貓屋/送養中心的輪值義工:六日特缺!
條件:需固定值班
- Oct 11 Sun 2009 15:58
2009.10.18米克斯樂園流浪貓狗免費結紮活動
米克斯樂園官方網站:http://www.mixdog.tw/
米克斯結紮車已結紮流浪貓狗1024隻 流浪貓469隻;流浪狗555隻
預約結紮報名 報名前必看
愛心媽媽申請結紮專線:0988-728-579(亞太)
米克斯結紮車固定每月第一及第三個週日巡迴台北縣及桃園縣 結紮車義工報名
- Sep 27 Sun 2009 22:30
日本之恥:拯救日本棄貓的台灣男子
這是關於超越國籍、種族的「愛」的故事......

2009/9/23 一位到日本商務旅行的曹先生拾獲了兩隻箱裝幼幼貓
2009/9/24 透過台灣動保人士尋求日本動保團體的協助
2009/9/25 兩隻幼幼貓轉交給「東三河動物福祉の会 ハーツ」
- Sep 26 Sat 2009 16:38
2009.09.26新竹市保護動物協會送養會
2009.09.26新竹市保護動物協會(SAWH)認養會會場紀錄
認養會時間:每雙週週六14-17:00
認養會地點:新竹孔廟前(東山街食品路口)
SAWH認養規則:認養辦法說明、認養條件/手續/費用、喵屋待送貓、協會待送犬
今天的送養會場很不一樣......點此看更多詳細照片
- Sep 25 Fri 2009 18:17
雲林防治所9/24-9/30止-多隻幼犬.米格魯.馬爾濟斯.拉布拉多
看到這麼多來自北港菜市場、媽祖醫院的小生命......
簡直是快要窒息的椎心刺骨......
為什麼不能給他們一個棲身之地呢?
生命沒有錯誤 而為何他們生來如此苦痛?
轉貼自 : http://www.doghome.org.tw/phpbb2/viewtopic.php?t=225718
- Sep 17 Thu 2009 10:15
TNR的理念之爭
如果你認同動物保護,你是否接受「以結紮代替撲殺」的TNR(CNR)策略呢?
動保人士對TNR的爭議基本上可以視作以下觀點的歧異:
【動物權利】
當代有關非人類動物之道德地位的討論,一直受到兩套相對立的哲學所支配:(1)動物福利(Animal Welfare)(福利論)和(2)動物權利(權力論)。
- Sep 17 Thu 2009 09:08
[轉錄]動物權與動物福利的歷史
動物權與動物福利小百科 馬克 貝考夫 (Marc Bekoff)
|
1822 ‘對待牲畜法案’Ill-Treatmena of Cattle Act |
- Sep 17 Thu 2009 09:07
[轉錄]動物權
動物權主義的基本原則是:就非人類動物(nonhuman animals)的本質上來說他們應該有行為的自由,在他們的生活圈中生活、居住,遠離被傷害、虐待、和剝削。
【動物權利】
當代有關非人類動物之道德地位的討論,一直受到兩套相對立的哲學所支配:(1)動物福利(Animal Welfare)(福利論)和(2)動物權利(權力論)。動物福利論認為,人類用動物進行科學研究、飼養動物當作食物出售、為了娛樂或者利潤而將動物當作(hunt)、設陷阱捕捉(trap)的對象,都不算不當;只要做這些事所產生的整體利益,高過當事動物所承受的傷害。動物福利論所要求的,乃是不可以帶給動物不必要的痛苦(pain),以及對待牠們的方式要符合人道。
動物權利論則認為,無論是在實驗室裡、在養殖廠中、還是在原野上,人類使用非人類動物在原則上即屬不當,這種行為應該禁止。探討甚麼程度的痛苦和死亡算是必要,根本沒有掌握到問題核心之所在。既然原本便不應該用這些方式使用動物,任何程度的痛苦與死亡,當然都屬於非必要。除此之外,與福利論相反,權力論還主張,在我們判斷應該如何對待動物的時候,人類的利益根本不應該列入考慮。無論藉這些方式使用動物,會帶給人類甚麼好處(金錢、便利、口腹之快、還是增進知識),均非正道。
- Sep 15 Tue 2009 11:41
2009.09.12新竹市保護動物協會送養會-協會送養
2009.09.12新竹市保護動物協會(SAWH)認養會會場紀錄
認養會時間:每雙週週六14-17:00
認養會地點:新竹孔廟前(東山街食品路口)
SAWH認養規則:認養辦法說明、認養條件/手續/費用、喵屋待送貓、協會待送犬
- Sep 13 Sun 2009 15:35
為什麼不要向繁殖場購買寵物?繁殖場的真相
- Sep 13 Sun 2009 15:00
雲林防治所9/11-9/17止-多隻幼貓.黃金獵犬.哈士奇.混梗寶寶
最無法忍受的是北港國中把校內的小幼貓送到收容所...水林民眾棄養五隻混梗寶寶...
那些打電話給補犬大隊的人 應該不會為這些生命的消逝感到嘆息吧!
轉貼自 : http://www.doghome.org.tw/phpbb2/viewtopic.php?t=222315
- Sep 10 Thu 2009 09:59
問題不是認養協議書!
由於「問題愛貓人不實控訴 嚇壞社會大眾」一案,許多原本漠視動物保護的民眾開始關注「中途」與「認養」,許多人更進一步質疑認養協議書的不合理,過度強化送養人與動物的權利,只片面規範認養人行為,並且對於罰鍰約定產生相當多爭議,本文想要回應這些對於認養協議書規範的意見,並進一步探討究竟台灣的送養、認養機制有什麼問題,究竟真正的解決之道在哪裡?
一、不應該賦予送養人過長監控期-->
可惜有問題的並非只有方某李某羅某這些貓一到手馬上暴露殆盡的虐貓人
1.看著小貓很可愛 一年後長大就不可愛棄養的
2.因為畢業、當兵、結婚、懷孕、搬家在三四年間棄養的
3.因為年老重病主人無心付出高額醫藥費在十年後棄養的
這種狀況還會少見嗎?時間會讓愛心變質
如果這時候你還可以大言不慚退貓
中途雖然會覺得...... 但至少貓咪不會因此進入收容所或死在街頭
可以討論的 並非縮減送養人的探視年限 而是訪視的方式、頻率
不過目前多數已有隨著時間延長訪視週期的作法
二、不該讓送養人成為賠償金的受益者-->
這是可以討論的 但問題就在於誰可以是受益者?
廣泛地寫上「任意動物保護團體」?
(暗黑一點 以李XX的學識也可以自己成立個動物回歸自然協會哩)
以往會訂定這項條款是因為契約是兩造的事
當這項條款簽訂對象是國外公私立收容所
想必沒有人去質疑必須賠款給這些收容、送養動物的機構吧?
如果事件主角是動物保護協會的貓犬舍呢?
直接以動物保護協會為簽約方 是否可行呢?
那麼 因為今天事件主角是沒有立案的專業中途
所以儘管她送貓無數 大家總是覺得個人很可疑
那個體戶可以怎麼做?
1.與特定動保團體合作 指定捐款對象 這或許相對容易
2.中途自行組成一個組織 由這個組織負責查核問題中途 並且接受捐款提供中途救援費用
但對於因為私人因素要轉送貓隻的非中途送養人 實際上是不可能規範的
把這種狀況無限上綱到對中途的規範合理嗎?
甚至以中途的立場來說 為什麼該被與那些美其名為送養、實則為棄養的人相提並論呢?
你要說有人要藉此詐騙我也沒辦法 但是如果有人因此被詐騙 那為什麼他會被詐騙呢?
實際上用送養途徑詐騙有這麼容易嗎?與其靠這種沒有明確回收的方法還不如去開個非法繁殖場簡單不是嗎?
畢竟這個社會還有那麼多想要以購買取代認養的人!
那些購買繁殖場動物的人從這個角度看來不也是被詐騙?購買的是假品種、基因缺陷的問題動物......
三、有誰可以保證送養人每一位都是品行良好-->
說的沒錯 所以認養人也應該要慎選送養人
像雅大這樣有口皆碑的中途就附有眾人的保證
您是否更願意向這樣的中途認養呢?
認養協議書可以規範到什麼程度?
如果今天真的是個問題送養人 或許更該訴求的是反騷擾法
這方面法令的不完備 難道是認養協議書的原罪?
否則我們更可能因為簽訂租約、承攬契約而遭受房東、雇主騷擾不是嗎?
少數人以為會有變態男送養人藉此騷擾女性認養人
實務上發生過的狀況反而是男認養人藉此性騷擾女送養人!
至於該如何規範 恐怕也要立基於反騷擾法之上 才能規範這些個人騷擾行為
但如果中途隸屬某個組織 則認養人可以提報為問題中途 同時轉移負責對象
四、台灣的切結書都會要求認養人在寵物走失12小時內要回報給送養人,
有時真的是疏忽了,也極力補救了,但還是確實有違反切結書的不幸過失。-->
12小時是個明確的時間點嗎?或許該解讀為儘速的意思 只是沒有個數值反而大家又批評不夠明確
更何況 一切都會是認養人的說詞不是嗎?送養人有什麼辦法舉證已經超過了1分鐘、1秒鐘?
難道寫1天、2天、3天就合理嗎?認養人還是可以推託找不到送養人的聯絡方式
而且 走失3小時是最關鍵的尋獲期 走失1天還有可能找回 走失3天要尋回的難度就相當高
如果是為了把握黃金救援期間 訂定這樣的時限才算是合理吧!
此外 法律上的數字規定本來就沒有客觀的合理數值吧!限速100會因為開到101就被開罰嗎?
但是12小時主動通報跟6個月後被動告知 這可以相提並論嗎?這樣的事合理嗎?
只要送養人真的有打電話 就算沒打通 通聯記錄都足以證明認養人的行為了
除此之外 還有哪個條款在努力之後依然沒法達成呢?
- Sep 09 Wed 2009 09:01
送養與認養的愛恨情仇 索賠十萬的真相-新聞側寫
問題愛貓人不實控訴 嚇壞社會大眾
2009/09/09 [danapai/竹市報導]
愛貓的桃園中途劉小姐,兩年前將兩隻瀕臨死亡的幼貓手工奶大,後經自稱愛貓的程小姐同意簽訂認養切結書後認養兩貓,此後劉女發現程女嚴重違約,顯為一有問題之認養人,於是經由調解雙方協議程女應捐款十萬元給任意動保團體,以救助更多動物作為補償,程女對此心有不甘,竟投訴媒體作出不實報導,令許多愛貓人士覺得不可思議,認為愛心中途的後遺症,竟然要背負沈重的社會輿論壓力。
雙方合意簽訂愛心認養切結書
- Sep 08 Tue 2009 09:06
送養與認養的愛恨情仇 索賠十萬的真相-10萬篇
- Sep 08 Tue 2009 08:59
送養與認養的愛恨情仇 索賠十萬的真相-報導篇
- Sep 08 Tue 2009 08:55
送養與認養的愛恨情仇 索賠十萬的真相-真相篇
- Sep 07 Mon 2009 14:38
[協尋]新竹市/竹蓮國小/黑色短毛臘腸犬(已車禍喪生)
- Sep 07 Mon 2009 11:04
送養與認養的愛恨情仇 索賠十萬的真相-問題篇
- Sep 07 Mon 2009 02:46
不可不知的真相:收容所與認養
- Sep 02 Wed 2009 00:01
首部貓咪主演的自製短片:Che與Herzen的異想世界
Cats can be the main characters!
This film is about love between cats......
這是一段愛恨交加的故事
故事從貓貓們的感情惡化開始......
- Aug 23 Sun 2009 13:36
20個寵物走失網路協尋專區
本文以網友「阿摩整理的三十個協尋網站」為基礎,補充我在張貼丫丫的協尋啟事的過程中的經驗,現在將還能有效張貼協尋貓狗啟事的網址重新整理如下,便於大家尋回自己的愛貓愛犬,基本上其實只有二十個網址,如果各位讀者還有更新或失效的資料也可以回覆本文:
一、貓狗都適用的網站
- Jul 20 Mon 2009 22:42
生命的轉角故事:遇見他們
- Jul 06 Mon 2009 00:17
鏡中自我:花美男Che
- Jun 30 Tue 2009 13:55
Che也可以是明日的寵物主播
YomoPets是一個屬於主人跟寵物寶貝們的網站,是結合豐富資訊、互動、交流、有趣、多元的寵物社群網,「Yomopet寵物誌」在創立之初也開始了徵求「寵物主播」的票選活動,看到這個活動當然義不容辭地就得幫Che報名囉~
網友投票日期:5/1~7/7(拜託大家惠賜一票囉~~~喵喵喵)
投票網址:http://www.yomopets.com/vote/Detail/id/196
投票者抽獎的豐富獎項:飼料一年份;益瑞(輝瑞寵愛、麻辣洗、倍特麗等......)系列商品、可攜寵物住宿卷乙張;飼料大包裝乙包;飼料試吃包乙份、益瑞試用品乙份( 隨機抽出100名 )。
- Jun 17 Wed 2009 20:10
飛躍的貓仔們
各位喜愛貓貓們的讀者:
Che、小左、小小的照片正在參與第一屆飛貓攝影比賽,要請大家惠賜一票,幫貓貓們賺賺飼料錢哦~
請點下右側參賽網址:http://owlbook.pixnet.net/blog/post/25595144
- May 19 Tue 2009 06:21
[連署]拒絕毒飼料!催生『寵物食品安全管理法』
當您餵食您家動物寶貝時,是否想過,您可能讓她處在慢性中毒的危機中?
當您滿心歡喜給予您家寶貝香噴噴的罐頭美食或零食點心時,是否想過,愛她反而變成害她?
- Apr 24 Fri 2009 13:23
寵物乾乾大進擊:寶多福Premium犬食與清大校狗的邂逅












儂の語(5)







